制表人:王宝军律师
工作期限 |
带薪年休假期限 |
1年≤工作期限<10年 |
年休假5天 |
10年≤工作期限<20年 |
年休假10天 |
20年≤工作期限 |
年休假15天 |
特别说明:
1、工作期限包括试用期。
2、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,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: (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÷365天)×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。
3、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。
4、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,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。 |